涟源财政多措并举强化惠农资金监管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上级划拨的所有涉农惠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资金划拨封闭运行。对村级资金由国库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财政所对村涉农资金的使用进行具体监督;对个人的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少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并完善了《涟源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推行市、乡、村三级公示制;制订了《涟源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涟源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分类设计资金监管示意图;出台《涟源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对财政资金和涉农项目进行抽查巡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了《涟源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和重新修订了《涟源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内的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及违规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使惠农政策实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究。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2013年和2014年的所有涉农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涉及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26个,涉农资金总额19352.82万元;开展“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行动,对2013-2015年新农合、城乡居保、集体经济、扶贫、水利、农业三项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财政性项目共17.5亿元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财监和纪检每年定期对群众反映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