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再加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娄星区财政局积极申报,被省财政厅列入全省2016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区之一,填补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又一空白。 

  一是保障财政投入。通过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区级专项安排,村均补助标准不低于5万元/村,其中:省级专项投入3万元/村,区本级专项投入2万元/村。目前,已下达资金249万元,主要用于娄星区各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项目,利用已建成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共建共享、整合资源,构建“一站式、多功能”服务平台,开展财政、民政、计生、社保、国土等部门服务事项代办,逐步实现“小事不出门、办结在家门”,为村民提供切实可行的便利。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村级专项资金必须首先满足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项目建设需要,严格投放范围,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相关的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的更新添置、劳务报酬、管理费用等必要支出,不得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不得用于村组人员的补贴和村务接待,不得用于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等方面。严禁挤占、挪用或跨村调剂使用,严禁变相分配专项资金。 

  三是提高资金效能。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管理,娄星区财政局加大了对试点村各项工作的绩效考核管理力度,出台了《娄星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项目考核办法》,将试点工作纳入各乡镇的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实效。同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试点村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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