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加大财政投入力促教育公平公正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助力学校良好运行。2016年,娄星区配套550多万元,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初中学生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0元、小学生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0元,并按每个寄宿生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投入机制,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确保普通高中学校的良好运行。
二是加大基础建设,化解城区大班额。2016年,娄星区完善了学校校舍安全和维修机制,投入资金873万元用于支持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和薄弱学校改造。为进一步化解城区大班额,娄星区多渠道融资7000万元,重点用于娄底二中教学楼、娄底五小教学综合楼、娄底三中科教楼和娄底四中体育馆的建设。此外,采用PPP模式启动了楚英娄星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4亿,可提供学位3000个。
三是强化兜底职能,支持贫困学生求学。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16年,娄星区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高中生困难补助240多万元,受益学生达1200多人;按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贴110万元,受益学生约1500人;按每人每期500元的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贴120万元。所有补助均通过财政和学校公共平台打卡发放到人。
四是扩大补贴受益面,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娄星区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杂费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区受益学生3.5万余人。同时,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向全区的高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政策,目前初步审定高中困难学生200人,免除学生学杂费40余万元,由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到学校。
五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农村教育资源。娄星区将乡村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和支教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和边远艰苦学校教师工资津贴,并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班主任津贴实施每月300-500元的标准,并将逐步提高。鼓励并支持公费定向师范生到乡村学校顶岗实习,区财政按每生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对顶岗实习生进行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