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财政局:以法治宣教护航财政安全运行
近日,省财政厅对2011-2015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娄星区财政局被授予“2011-2015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六五”普法以来,娄星区财政局以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为契机,加强领导,建章立制,普治并举,内外并重,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财政法制不断健全,财政执法更加合法,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注重高位推动,夯实普法基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局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形成了普法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财政监督检查会审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建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并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工作目标完成。
二是强化法制学习,普及宣传教育。加大领导干部的学法普法力度,加强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性的财政专题培训,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积极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与财政普法宣传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等特定时间,进行专项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渠道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梳理财政部门69项行政权力,制定并公示了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明确法规股参与全局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对各股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执法主体是否明确、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三个方面进行审核;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和完善《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议听证会制度》、《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动态信息、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示、项目评审信息等;严格规范处罚行为、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强化执法监督等,做到“公正、透明、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