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574.4万元助力577户贫困农户发展产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娄星区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1-3季度,该区共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574.4万元,支付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抵押金300万元,支付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3.77万元,支持建档立卡的577贫困户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解决其发展产业融资难问题,帮助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据了解,该区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对象,以2015年经过清理后的、2014年贫困农户户数、人数为基准。实行“脱贫不脱政策”,即对于2015年清理出去的农户,已经贷款的,从贷款日开始计算,财政贴息最高享受一年,一年以后不再享受贴息;对于2014年登记录入非清理对象但已经脱贫的农户,可以享受贴息政策,并可一直持续到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按评级授信额度,每户1-5万元的信贷资金额度内,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贴息年限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年。

   该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的、用来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的小额信贷,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责贴息。二是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分贷统还贷款贴息。在扶贫产业项目中,由贫困农户作为承贷和受益主体,委托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根据项目合同,统一使用和统一偿还的信贷资金,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贴息。三是展期贷款贴息。对于因产业和生产发展原因暂时无力偿还的到期贷款,经该区扶贫办和金融机构共同认定后,可以办理贷款展期,展期后贷款总期限仍在3年以内的,继续予以贴息。属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的不良贷款,应及时进行清收。小额信贷贴息实行一季一报账。按照先结后贴的原则进行,即贷款农户自缴或银行在贷款农户个人结算账户内扣划委托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先行缴纳到期利息资金,再按程序逐级申报,经过审批后贴息。同时,该区加大对贷款项目管理。要求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对贫困农户使用小额信贷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挪作他用。对于产业和生产项目名称、产业规模、产业周期、发展情况要实现合账式管理,每个季度全面督查一次。


娄星区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574.4万元助力577户贫困农户发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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