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五举措支持保护发展环境
一、树立发展意识,培植区域财源。财政部门始终把发展当作第一要务,围绕该区发展战略部署,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发展环境,着力培植区域财源,促进经济增长。出台了《娄星区加速转型奋力赶超财源培植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着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扶持30家骨干企业。2017年,进一步完善了财源培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是加大政策扶持。着力在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上精准帮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区域中心项目进程,大力支持娄星区农商行的发展。出台了《娄星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和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总部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力度。二是加强政企对接。建立财政部门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企业“把脉问诊”,搭建好企业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平台。成立服务企业工作组,开辟服务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二、推进“三个最多”改革,提升服务效能。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全区财政系统全面整体推进了“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着力打造财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群众和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行政审批、企业快报编制、经济建设专项资金拔付、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发放等事项,以及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等财政服务事项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疏理,设计60项工作服务流程图。实行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自“三个最多”改革实施以来,服务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三、规范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手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清理和调整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财政政策;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统一预算、统一支付”,并对返还比例严格控制,有效遏制部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利益驱动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和稽查,防止重复收费、多头收费、擅立项目和标准收费。今年对19个单位2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实行了清单管理,取消了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收费项目较2016年精简22%,每年减少企业上缴涉费400多万元。
四、加强跟踪对接,保护生产环境。积极开展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及时排除阻工因素,全力确保项目顺利施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以专项资金调度“三检查”为契机,对该区工业企业格仑新材、富佳钢瓶、金鑫电子等建设单位工程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竣工决算进行重点审查,严格监管,全程跟踪服务专项资金,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助力企业发展。
五、积极向上争项,增强保障能力。在有限的财力下,尽量保障环保支出,2017年全区节能环保支出到11月底累计支出1898万元,达到了调整预算的120%。同时,主动对接,积极汇报,争取省、市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共获中央、省预算内基建资金1.08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50万元,水库养殖污染治理资金543万元,工业转型及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资金386万元,科技计划补助经费100万元,闭矿资金1503万元,第一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40万元,“623”工程建设资金73.4万元。开展环境整治,帮助企业去产能,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支持乡镇煤矿闭矿和烟花鞭炮企业闭厂和企业破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服务企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扶持大众创新、工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