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三举措”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3月06日 00:00 【字体:

  为更好地发挥金融作用,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娄底市多举措支持金融机构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机制。设立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政、银、企、保担”深度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开展诚信建设主题活动,抓典型、树样板,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综合施策,严惩失信行为,创建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对金融机构以资抵债、抵债资产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惠和便利。

  三、规范金融信贷管理。落实《娄底市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完善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有效信贷投放的奖励力度。加大司法审结力度,快审快结,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妥善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民间融资存量风险处置“三年清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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