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突出质量抓收入 充实政府“钱袋子”
今年以来,娄底市紧盯财政收入增长和收入质量“双目标”,把提高收入质量作为第一要务,做到既重总量、重增速,更重结构、重质量,确保财政“钱袋子”装的都是真金白银。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05亿元,同比增长15.8%,增幅排名全省市州第2位;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1.42%,同比下降14.1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9个百分点,全省市州排名第3位。
一是统筹调度,落实“协税护税”。充分发挥好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工作的牵头作用,加强与涉税部门的协调沟通,引导各单位主动参与、积极承担治税、护税具体工作。落实市县乡三级税收任务分配、考核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协税护税积极性。充分发挥国、地税合并优势,完善纵向层级分解、横向部门共担的工作机制,营造了大征管、大财税新格局。
二是强化征管,实现“颗粒归仓”。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强化税源变动监测,用好用活风险管理、评估稽查、挖潜增收等征管手段。加快推进县市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一体、信息共享、统筹调度,以信息化提升征管成效。借助“互联网+”构建税源监控信息网络,强化评估稽查和挖潜增收,1-6月全市稽查税收入库5367万元。大力推进信用管税,完善“纳税诚信”机制,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严厉打击失信企业欠税行为,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确保税收“颗粒归仓”、应收尽收。
三是提升质量,解决“水分过高”。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引导县市科学制定收入目标。调整市对县市收入考核指标,既考核收入增幅,更考核收入质量。建立通报约谈机制,按月通报县市非税收入占比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收入质量检查,并加强结果运用,将收入质量与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重拳治理虚增财政收入行为,既推动“量”的跨越,更实现“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