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财政突出“五抓”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娄底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安排,加大住房保障、法律援助、教育养老、公路养护、园林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抓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初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建立了娄底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娄底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转发省级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办法(暂行)、指导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在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拨款申请单》,细化购买服务程序,明确资金拨付审批流程,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抓预算加强源头管控。清理2017年预算已安排资金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预算暂未安排但计划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原则上,凡是预算已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2020年前全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暂未安排资金的项目,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财力情况,逐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清理结果,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在2018年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三、抓服务拓宽购买领域。2017年,市财政在法律援助、项目评审专项、送戏下乡、中介服务、新老政府机关大院、政务中心、十单位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娄底大道等环卫、新增环卫、园林养护等领域,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1500万元。此外,追加预算10万元用于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构建。2018年市本级预算共安排资金8918.16万元,购买政府服务项目25个。 

  四、抓改革谋划工作亮点。草拟了《娄底市本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8-2020年对市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分年实施;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改革规定,确定我市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分类情况;加强预算管理,改革经费安排方式,将历年预算已安排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求相关单位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实施。 

  五、抓监督提升工作绩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了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重点围绕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金绩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清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项目,切实防止购买服务资金的截留、挪用等现象,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六、抓指导推动县区工作。深入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系统了解改革情况,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各县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制度,动态掌握全市各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多形式加强宣传,及时发布有关文件、政策、进展情况等信息,定期与各部门单位会商沟通,形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合力。 


娄底市财政突出“五抓”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997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