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三举措加快消化财政存量资金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娄底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各项政策要求,努力消化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服务稳增长、促发展大局。201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收回存量资金8732万元。
一、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着力加快民生重点支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对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未及时出具分配方案的资金,在调整预算时将其调整用于其他民生重点支出。
二、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清理盘活沉淀资金。对超过上年度规模的部门,进一步从严从紧清理审核结转结余资金,除跨年度的项目资金、2017年省指标、非税收入成本、义务制学校经费外,一律按100%予以统筹。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收回资金的项目需在2018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对应项目2018年需安排支出的,由部门从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和2018年预算资金中调剂解决,市财政原则上不予追加安排。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分配流程。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年初预算已确定的项目,要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加快支出进度;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力求早实施、早见效;对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支出的项目资金提前启动清理工作,按照资金统筹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后将其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