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财政局全面完成2018年度深化改革任务
今年来,娄底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精心谋划、落实责任,牵头的深化预算体制、政府债务管理、财税电子化改革等14项改革事项全面完成任务。
预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增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严格执行结转统筹,按月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实质性整合,对效益不高、重复建设的专项资金实行实质性整合,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制订出台《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娄底市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的十条规定》等文件,对专项资金管理职责、资金设立、调整及撤销、分配使用与执行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一项资金一个办法”原则,相应出台21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文件),使专项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稳妥推进。推动平台公司整合转型,确定了“3+1”的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模式,落实了数量控制的要求。同时,剥离平台公司为政府建设举债职能,确保政府与企业债务彻底分开。制定化债方案及应急预案。全面清理政府性债务、平台公司和政府性投资项目,市本级共调减项目29个、总投资411.06亿元,调减年度计划投资18.4亿元。对PPP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长期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进行清理,全市退库项目16个,总投资146.71亿元;暂停项目11个,总投资171.28亿元。
财税管理电子化改革卓有成效。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综合治税二期平台建设,构建起“1+4+2”综合治税信息大平台,实现市县一体、信息共享、统筹调度,形成全市综合治税合力。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基本实现市本级教育、公安交警系统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积极推进市辖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娄星区、娄底经开区正式启动电子支付改革,完成综合业务系统一体化硬件设备和业务软件的招投标,预计2019年1月份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