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五个到位”规范评审管理
今年来,娄星区全面加强评审过程管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评审效率和评审质量明显提高。1-3月,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1个,评审前投资总额7264万元,审定投资总额5826万元,审减1438万元,综合审减率19.80%。
一是封闭式管理到位。中介机构接受委托评审任务后,必须在局办公楼评审工作室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室内装有监控摄像头,评审中心对评审工作过程全程监控,评审资料不得私自带离工作室,严禁中介机构委派的专业人员直接与建设单位接触。
二是人员管理到位。中介机构投标时向财政局报送委派人员花名册,开展委托评审业务时评审中心拿花名册与实际到岗人员比对。入库协议和委托评审服务合同均约定,中介机构评审过程中每出现一次非评审计划上的人员处罚金1000元。
三是时效管理到位。入库协议和委托评审服务合同均约定,中介机构评审结果每延期一天处罚金1000元,每出现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计划、评审工作底稿各处罚500元;如果中介机构有一个项目无充足书面依据超过规定最长时间5个工作日仍未出评审报告的,不计咨询费,取消其委托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开展娄星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委托评审业务。
四是质量管理到位。入库协议和委托评审服务合同均约定,中介机构评审成果文件中每出现一处文字差错扣100元;每出现一次工程量计算错误处罚200元,因此导致对应的分项工程清单总价误差超过±3%再处罚500元;每出现一次清单定额套用错误处罚100元,因此导致该工程量清单单价误差超过±10%再处罚500元。中介机构第一次提交审查的成果文件与最终定案的成果文件同口径比较如果误差超过±3%,每出现一次再处罚应付咨询费的20%和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如果误差超过±5%,每出现一次再处罚应付咨询费的40%;如果误差超过±7%,每出现一次再处罚应付咨询费的100%。中介机构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经考核发现出现五次以上(含五次)误差超过±8%或两次以上(含两次)误差超过±12%及其他严重违反娄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定的,娄星区财政局将对该中介机构作无条件出库的处理。
五是廉政管理到位。把好廉政关,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如果有证据证明接受施工方宴请及红包礼金的、恶意做假的、恶意提高标准且误差达到8%以上的,一经发现即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在娄星区财政局承接任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