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坚持“四项原则”做好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
根据新《预算法》及中央、省、市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娄星区财政局遵循“四项原则”,扎实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资金统筹使用机制,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出安排优先保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支出。健全区级领导和区直各级各单位挂点帮扶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全面清缴欠税,清理税收优惠政策,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坚持多渠道、多路径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健康有序运行。
二是注重绩效原则。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安排年初预算工作时,要求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对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一律不予安排。
三是全面细化原则。按新《预算法》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全面细化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分类细化到类、款、项,经济科目分类既要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又要按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细化到类、款。
四是厉行节约原则。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做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对各部门和单位闲置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全部收回财政,重新安排使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除政策性刚性支出按有关政策标准严格审核执行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