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源市利用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体系,将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全范围、全过程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一是突出“全”字,资金项目全面公开。出台《涟源市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涟源市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所有涉及到扶贫领域的资金项目一律公开。凡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村级实施扶贫项目,必须按“四议两公开”要求,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申请、乡审核、市审定的程序录入项目库,实行市乡村三级公示,做到决策决议、实施过程、验收结果公开。
二是突出“广”字,公开载体广泛拓展。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多维度多层次实施公开,做到公开公示的内容网上可见、手机可查、栏内可看,充分顾及到各类群体。线下层面,市乡村三级设置脱贫攻坚工作公示栏,统一建设样式、内容设置、格式要求,定期更新内容,让老百姓看得到、看得懂。线上层面,依托省“互联网+监督”平台,设立“村级小微权力”特色版块,包括“村级工程项目”“办事结果公示”等专栏,并在全市504个村社区全覆盖安装终端查询机,按“一村一群、一户一人”建立村务监督微信群,使公开更加实时、更加高效。
三是突出“实”字,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村级扶贫项目建设,从项目决策,到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再到验收结算,全过程公开项目基本情况、决策会议记录、施工合同、验收结算等环节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乡镇对公示内容逐一审核把关,严格按标准化模板要求将公开数据逐笔录入平台,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更新,做到线上公开内容与公示栏公开内容相互印证,公开的会议记录、合同及财务票据与纸质档案相互印证。市直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资金项目,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是突出“严”字,监督执纪有失必纠。公开监督电话、举报网址,统一设置了市委书记、市长脱贫攻坚服务热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制度,通过专项巡察、联合审查等形式,对项目的招投标、验收等是否合法合规,项目实施是否随意变更,资金投入使用是否规范,报账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开。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资金项目等违纪违规问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3件,其中立案210人,追缴资金227.89万元,清退群众资金10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