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做好三个“加”法狠抓财政行业扶贫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4月14日 15:57 【字体:


2019年,娄星区通过采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促进财政行业扶贫工作的开展,有力推进全区脱贫攻坚整体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来整合统筹各项涉农资金,严格按既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打捆”投入至财政扶贫项目上去。2019年,中央、省、市区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26.2万元,增幅74%,其中区本级配套1515.2万元,增幅26.5%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分类支持“五个一批”政策,引进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实现了涉农整合资金与扶贫项目的精准对接。同时,精准确定扶贫项目和资金。根据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安排产业扶贫资金,优先安排、着力解决贫困户密切相关的项目如农田水利建设、安全饮水等,“雨露计划”“特惠保”和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两不愁三保障”紧密挂钩,直接决定脱贫攻坚成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因地制宜、及时调整,不断优化方案设计,确保项目得到有效实施,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完善制度。出台了《娄星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娄星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娄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建立监管约束制度,围绕资金整合范围、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厘清了各个部门的权责界限,形成了管理合力。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把好扶贫资金“分配、验收、拨付”三大关口,切实履行扶贫资金报账审核,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监管贯穿了立项、审批、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各个重要环节。以问题导向推进监管在如何发现和识别问题上,采用大排查、大诊断、大督查的方式,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出台《娄星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实施意见》,建立问题账,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并以交办函的方式限期整改。

三是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在简化审批流程下功夫。收到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后,在一个月内到各行业扶贫部门,确保资金能及时到达项目。根据全区的绩效评价考核,在财政层面,做到资金拨付及时,不存在闲置资金的情况,资金拨付比例达到100%。在预算执行调度上下功夫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的支出进度定期开展督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压实部门、乡镇使用管理资金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的跟踪调度,要求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按季报送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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