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强化资金保障 让民生更有温度
2021年,娄星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坚决兑现城乡低保、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退役军人等群体的补助政策。发放66家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31.98万元,惠及人数3242人。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115人,补贴金额5.14万元。拨付疫情防控经费2542.34万元。发放退役军人优抚4380.84万元、困难群众生活补助4017.45万元,拨付基本公卫资金5764.05万元。为106户危改户新建或者维修了房子,共计提供204.5万元危改资金。全区城市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600元/月和780元/月,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分别提高至436元/月和567元/月。
二是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保障力度,继续支持深化医改、“医共体”建设、医保支付体系完善,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缓解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74元提高到79元,安排适龄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和贫困农民工尘肺病救助经费92万元。全面落实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550元的补助标准。2021年累计拨付各类卫生、计生资金9627.86万元。
三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把稳就业作为优先任务,继续加大稳岗补贴、创业补贴以及持续就业社保补贴。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分类施策,通过职业培训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困难群体转业转岗,摆脱贫困。发放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94.4万元、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41.5万元,奖励21家优质初创企业92万元,奖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社区(村)122万元,奖励24家个体工商户57万元。奖励就业扶贫基地爱心单位14家45万元。为全区人4431人提供就业培训,拨付培训资金809.06万元。
四是支持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残疾人保障政策与其他困难群体保障政策的有序衔接,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2021年共安排资金736.5万元,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安排残疾人康复服务经费、保障金等共计1023万元,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救助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持续支持促进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