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财政:严把财政评审关口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11:08 【字体:

近年来,县财政局严把财政评审关口,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大力推行“阳光评审”“清廉评审”,规范投资评审程序,聚焦关键环节节点,加大监管力度,将清廉机关建设贯穿评审工作全过程,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评审工作廉政风险2023年来,共评审83个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5.65亿,审定金额为4.67亿,审减金额0.98亿元,审减率达17.34%,切实牢了财政投资项目支出管理的“防火墙”,确保了人员和资金“两个安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资料一律由建设单位送审,送审资料由评审中心指定专人登记、评审与保管,并对评审资料的接收、查验实行一次性告知,切实让建设单位不跑冤枉路。严格评审程序和内容,规定每个评审项目都必须做到资料完备、手续齐全、程序完整、评审结论依据充分。即每个项目都要有立项批文、招投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手续,确保评审依据合法、合规。每个评审都必须经过现场踏看,评审出初稿,复核报告,对审记录,反馈意见单,审减、审增原因分析,确保程序完整。统一评审口径和标准,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的参照市场价调查确定,做到评审公正透明。

二是严格内部监督管理。首先,通过公开招标,优胜劣汰,确定了委评中介机构;其次,对所有评审项目均通过公开抽签确定委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必须由其自身正式员工在新化完成项目评审并接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全程监督;评审中心对每一评审项目均安排专人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与检查,并留存影像资料与底稿。委评机构均独立出具评审报告,并对其出具的报告负责;在出具初稿及对审前不得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任何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委评机构报告出具后,评审中心指定人员对其报告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要求中介机构整改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并对中介机构的差错进行处罚,中介机构对差错有异议的,则由中介机构提出,财评中心与委评机构集体讨论决定。评审报告出具交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核对有异议的,评审中心组织建设单位、委评机构进行对审,确属差错的予以调整,并对每一调整事项均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与影响的金额,评审中心跟踪人员对中介机构的差错相应进行处罚。对重大项目全部进行集体会审,未经集体会审或审查未通过不得出具评审报告。此外,评审中心还会不定期随机抽取已审项目,指定专人对其进行重审,发现误差超标准的一律予以处罚。从而夯实了责任,实现了阳光操作,尽可能地避免了审核人员与相关单位串通、徇私舞弊。

三是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为统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标准、保证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时效、控制评审风险,根据项目金额大小、复杂程度、专业类别情况合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跟踪查勘、抽查复核工作底稿,分阶段催促评审进度、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难点与重点,会商评审工作中难点的解决办法、督促事务所及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做到一抓督查、二抓廉政,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与时效,防范风险隐患。对每一个项目均取得建设单位的“服务回馈卡”,让建设单位对评审时限、服务态度与廉政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把廉政教育作为大事常抓不懈,强化干部法纪意识,督促干部恪守廉洁纪律,使廉洁自律意识入脑入心。


新化财政:严把财政评审关口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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