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汛”而动 娄底财政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全力应对防汛救灾
今年入汛以来,娄底市发生多次区域性暴雨过程,特别是6月24日开始,多地出现大范围暴雨到大暴雨,局部地区降雨量突破历史最高值,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为发挥农业保险在防汛救灾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娄底财政应汛而动,以防汛抗灾压倒一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关于积极做好农业保险防汛抗灾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湘财金〔2024〕30号)要求,做好防灾救灾减灾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建立联动机制。立足农业保险“稳定器”和“减震器”的功能定位,市、县财政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应急联络,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保持实时联系,及时掌握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了解农户因灾受损情况和需求,引导农户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同时,建立市财政与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多渠道、全方面进行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及时对接承保机构,跟进灾后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数据,确保农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防汛抗灾和恢复农业生产。
二是强化调度,提升理赔效率。汛情严峻期间,实行“三天一调度”,市县财政部门督促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三天统计报送一次受灾农户、受损面积、保险理赔等数据情况,要求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及时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提高理赔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尽快帮助农户恢复生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农业保险汛期自然灾害种植业受灾面积97658.17亩,养殖业受灾1781头,估损金额1419.99万元。承保机构累计派出查勘理赔人员1258人次、查勘车辆833台,使用无人机勘测195次,卫星遥感44次,为290户次受灾农户进行赔付478.23万元,后续赔付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切实维护农户自身权益不受损。
三是落实保障,确保足额赔付。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切实做好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多次督促相关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按要求及时足额将保费补贴拨付到位、不得拖欠,不得因资金拨付不到位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