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出台八条措施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0:10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涟源市出台八条措施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明确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

强化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对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规范财务行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虚列多列费用或转嫁费用。

二、严格落实内部控制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最新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强化内部控制,做到不相容岗位分设,财务印章分开保管,规范办理资金业务,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三、完善单位账户体系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财务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均需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完善单位账户体系。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都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直达商品和服务供应商。

四、分批实施单位开支复核

对单位超过5千元的开支建立复核机制,加强财务监管,首批单位自今年9月起实施,今后在全市全面铺开。明确了复核方式、复核流程,所有开支至少要有两人签字或签章方可办理支付。

五、规范单位财务支付手续

要求单位严格按照执行预算,按月办理财务报账手续,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津贴补贴、电子产品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等开支的报账手续,完善审批和支付流程。

六、严格现金管理

严格控制现金支付,原则上都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单位信访维稳、应急、特殊节日慰问、借支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少量备用金,按照程序予以审批。

七、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指标文号、预算科目与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八、做好信息维护管理

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规范,做好信息维护工作,逐步完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卡卡号、公务卡卡号等人员类信息、零余额账户和实有资金账户信息、印章等电子印鉴信息等。


涟源市出台八条措施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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