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竹市镇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各级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自2011年5月份以来,竹市镇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努力在“管精、管细、管好、管严、管实”上下功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推进该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出成效。
一、实施管理绩效评价。根据“ 洞口县2011年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分为 4个内容,即:县绩效文明考核、收入任务完成、支出管理(含三公经费)、债务管理。通过绩效评价和指标量化的绩效考核,按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核定单位年终经费,实行单位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促进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该镇当年无新增赤字、且有计划地消减几十万元的债务,朝着有利于公平、有利于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这种“以奖代罚”的方式,既不影响整个资金的既定分配,又达到了资金绩效管理的目的,为绩效评价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推动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建立信息通达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村、组的资金项目信息,认真填写“乡镇财政资金信息传递登记表”。做好信息反馈,财政所办公室电话设置为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专项资金监管员将及时登录财政内网浏览监管信息专用文件夹,及时接受各种资金信息,定期报送“乡镇财政资金信息接受回执”,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三、加大监管力度。2011年利用农民补贴网以“一卡通”方式发放涉农补贴项目15项,补贴资金1243.9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17项,补贴资金266.7万元。跟踪监管到位,严格把握补贴数据采集、公示、审核及资金发放等关健环节,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及时跟踪项目进程,从项目申报、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和资金去向,定期察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绩效,并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同时建立了监管台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指标、乡镇安排和分配用于村级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村级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分类登记建账,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完善抽查巡查制度。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抽查巡查力度,每季度对所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规避资金运行风险,通过走访全镇57个村,补助性资金共抽查农户6000余户次,抽查比例达到30%,有效化解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创新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新思路,填制了《补助性资金监管记录表》、《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记录表》,建立了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台帐,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专门设立了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了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每年都向农户发放了“明白卡”,使农户对自己所领的补贴做到心中有数,让农户领明白钱。抽查中未发现冒领、扣发、挪用等情况,建设资金全都用于具体的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无改变资金用途现象,确保资金使用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