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财政局发挥纪检监察员“四员”作用 创新廉政建设新路子
近来,邵阳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在每个党支部内配备了1名兼职纪检监察员,积极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协调员等“四员”作用,有效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发挥廉政建设的“宣传员”作用。明确每位兼职纪检监察员具有警示提醒、预防教育的职责,要求在其所属支部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党和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勤政廉政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在全局上下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发挥廉政建设的“信息员”作用。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监察室汇报所在支部的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等情况,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倾向,有效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对所在支部有关廉政建设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处理,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向监察部门提供准确信息。
三是发挥廉政建设的“监督员”作用。要求兼职纪检监察员对违法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监督,协助局内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重点抓好“预算执行”、“民生资金”和“强农惠农”等资金的监督和公开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发挥廉政建设的“协调员”作用。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对所在支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心理劝导,化解其消极抱怨情绪,鼓励其正确看待处分、重树优良作风。收集和听取所在支部党员干部的不同意见,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