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30日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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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2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有关精神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新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实行了分类施保管理,并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全县低保工作逐步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了全县民生幸福指数提高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提标面广力度大,该县把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列入2012年民生工程实事之一,真正体现了以“关心弱势群体、服务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社会”为核心的民生要求。在全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中坚持“四个原则”、“三个明确”、“两个规范”即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同时明确提标标准、明确低保范围、明确申报时间、规范低保资格认定、规范资金管理。并实行全程督导检查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该县城乡低保提标后,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在2011年基础上增长了27%,月人均救助达到了243元,年发放资金2296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在2011年基础上增长了32%,月人均救助达到98元,年发放资金25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