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用于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69.6%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2月21日 08:37 【字体:

  2012年,绥宁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8.5亿余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9.6%,全县民生改善实现新突破.

  该县落实种粮、农机具购置、退耕还林、农村危房改造、移民等惠农补贴资金1.57亿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127万元、五保金490万元、支付社保资金1.68亿元.投资2255万元创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6所、省项目幼儿园3所。投资1260万元完成实验中学后续建设和职业中学实验楼建设。投资480元的特殊学校整体迁工程已竣工。发放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100万元。投资4.3788亿元,县人民医院医技楼投入使用及外科大楼主体工程封顶、新建县城3D影院和108家农家书屋、完成电视直播卫星覆盖和无线覆盖分别为2305户及3690户、完成首批38个村“农民健身工程”、新建沼气池708口、新建保障性住房334套。


绥宁县用于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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