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三项措施规范农民培训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7月04日 09:28 【字体:

  7月3日上午,绥宁县规范农民培训业务管理座谈会在该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为切实解决农民培训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资金分散等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绥宁县财政局力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统筹农民培训资金。据初步统计,2013年该县财政将投入农民培训经费近300万元,计划培训农村财务、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等共3550人次。各有关部门大力整合现有资源资金,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理顺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关系,统筹安排培训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围绕产业发展组织农民培训。从全县的实际看,重点要加强对杂交制种、药材种植、楠竹、茶叶等特色高效优质农业种养殖业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围绕产业发展投入培训资金,提供培训师资,落实培训人员,尽快培养农业产业致富带头人,形成一乡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地方特色农业产业项目。

  三是适度集中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对于培训对象相同或培训内容相近的,可以适度集中开展专项培训。如:对农村党员、农村干部、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由组织部门牵头,党校、财政、信访、司法、经营、扶贫等部门配合;对农民专业技术技能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教育,由人社局牵头,教育、扶贫、妇联、财政、共青团、职业学校配合,统一培训时间、统一培训教材,节约培训资金,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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