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财政局鼓励争创学习型机关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8月20日 09:24 【字体:

  8月19日,绥宁县财政局在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技能考试及子女考取重点本科的意见》,为促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工作业余时间学习,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形式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夜大、电大等成人教育为主,报考学习的专业应与财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对口、贴近,主要为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审计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要立足本职,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参加学历教育的,费用报销按组织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职称技能考试。在职在岗的财政干部职工参加职称技能考试,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及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等职业资格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会计岗位的财政干部(含每年新招录的乡镇财政公务员),两年之内必须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一律不予提拔和调动。

  三是鼓励干部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踊跃考取重点本科。在职在岗的财政干部职工子女在全国统一高考升学考试中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被其他重点本科(一本)录取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今年该局机关就有2名干部子女考上了重点本科,并分别领取了2000元的奖励金。


绥宁县财政局鼓励争创学习型机关

997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