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财政局四措施严抓“阳光工程”培训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02日 09:12 【字体:

  今年来,新宁县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筹划,采取有力措施,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务农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潜能,共培训学员2450人,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一、严格培训准入,确保培训质量。该县会同阳光工程办依托新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宁县农机学校、新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三个培训基地,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派员到病虫防治、农村经纪、农机操作和维修、专业合作社、乡村旅游服务等十个专业的所有培训班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管检查。

  二、明确目标任务,做好财政保障。据悉,新宁县2013年阳光培训工程任务为2450人。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66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标准补贴到人。

  三、严格落实县级报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该县财政局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后,必须凭培训台帐、培训考核和县阳光工程出具的培训审核合格证明,经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报账,由县财政国库部门集中支付,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该县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按照“点面结合、立体交叉”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宣传媒体进一步宣传“阳光工程”政策。同时,还在乡镇政府驻地和部分村组设立宣传栏,利用乡镇财政所便民服务厅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讲培训内容、补贴标准等政策信息,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识。


新宁县财政局四措施严抓“阳光工程”培训

997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