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强化四项措施为“三公”经费瘦身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09:00 【字体: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四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明显减少。市直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62.46万元,下降2.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了12.26%。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我市修订和完善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预算支出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出台了《邵阳市市直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文件,从源头上对“三公”经费进行了控制,为缩减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不少干部纷纷表示,现在有了统一规定,不仅百姓欢迎,也从某种程度上给干部减了压,使得大家有更多的精力和劲头干正事了。

  二是强化经费管理。加强出国(境)审批和经费管理,对外出考察、招商引资等出国(境)活动,由有关部门层层审核把关,最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行,严格执行出国(境)费用报销程序、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加大运行费用支出管理力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加大业务招待费政府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对超过核定业务招待费指标的单位按超支部分征收30%的政府调节基金。全面推行公务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每个工作人员都有一张实名公务卡,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务支出全部纳入强制结算范围,使得全市的公务支出实现了“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把预算编制关,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细化到“类、款、项”。严格预算执行,全市党政机关都要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一律不受理违反“三公经费”规定的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财政部门对全市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方面支出进行了季度统计,一旦发现某单位的经费花销接近控制数,就会立即向该单位下发告知函,提醒其注意节约。积极推进预算公开,2013年邵阳市本级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以及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9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在积极推进外部监督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和整治,领导干部出国(境)专项整治清理等工作,对违规购置、使用车辆进行了处理处置,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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