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立足“四个强化”完善财政管理
为了进一加强财政管理,增强财政监督的履职能力,维护财政经济秩序,隆回县财政局立足“四个强化”,确保实现财政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出台了《隆回县2014年财政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办法》和《隆回县税收保障办法》。《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办法》推行财政收入按月、按季均衡入库的考核机制,提高了财政收入征管单位的抓收入责任和抓收积极性;《税收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财政部门、乡镇及协税护税单位的职责,推行相互交换信息、联合征管、联合检查的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实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按时足额入库,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构建财政“六位一体”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结算改革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行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提升财政效能。
三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健全局机关各股室内控管理机制,对财政资金管理和履职到位实行全覆盖监督。
四是强化会计监督。提高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力度,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以加强会计业务培训为重点,努力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全县各机关、社会团体和乡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