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覆盖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9月04日 10:21 【字体:

  近年来,绥宁县坚持民生优先保障理念,做到民生建设不减速、增进福祉不降格,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新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覆盖。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全覆盖。全县共有12083户22909名困难群众被纳入低保范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和104元,今年1至8月发放保障金2187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五保对象生活供养全覆盖。全县有农村五保对象147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406人,安排在16所乡镇敬老院里生活,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600元和2640元。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全覆盖。绥宁县通过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审批手续,保证了医疗救助的准确发放。1至7月全县有935名城乡困难群众被纳入医疗救助范畴。目前已实施医疗救助209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9万元。

  四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由过去的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4至7月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4.8万元。

  五是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实现孤儿生活救助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县176名孤儿全部落实供养政策,发放孤儿保障金33万元。

  六是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上半年为全县450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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