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强化五项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11:30 【字体:

  今年来,隆回县财政局立足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强化县乡信息通达制度。启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软件,实现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县乡财局、各乡镇财政所之间资金信息互通。县财政局业务股室、乡财局和乡镇财政所分别确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上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下达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及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及时进行整理上报。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公示制度。各乡镇财政所设立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栏,及时将项目立项、建设(补助性)资金来源、金额及项目的实施(补助性资金发放)范围、责任人、受益人等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用统一配置的数码相机拍照备查。对公示中有异议的,逐项予以核查,避免暗箱操作。同时,县财政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箱,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出台了《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台账,规范乡镇专项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从制度上明确了乡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的范围、职责、方式和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机制。结合乡镇财政收支总量与重点、资金性质、结构与效益,量化考评指标,县乡财局按季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并下达绩效考评意见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乡镇财政履行岗位责任相结合,作为衡量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年终考核挂勾;对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显著的乡镇,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是强化资金安全巡查机制。完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常态机制,充分发挥县、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职能,对纳入乡镇监管范围的各项财政资金,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县乡财局和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定期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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