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四项举措落实新预算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1月05日 15:38 【字体:

  1、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去年10月,向全局干部职工以及各预算单位分发了修订后的《预算法》。在局内组织学习与培训,领导干部每人案头一本,结合工作认真自学;各科室、单位组织学习,重点了解预算法修改前后的对照学习;青年干部自发学习,部分青年干部还做了完整的学习笔记。同时,要求各业务科室安排专人向各部门、单位解说新预算法的重要内涵,使财务人员了解和掌握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全口径预算编制。2015年市级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全口径原则、综合预算原则、零基预算原则进行,同步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构建了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打破过去“基数加增长”的惯例,统筹考虑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实行按政策安排人员经费,按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要求安排项目经费。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实行分类分档定额管理,取消原安排到单位的项目经费,合并安排单位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做好配套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有关预算公开主体、时限和内容等方面的要求,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改革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综合成本核定管理。坚持预算内、外统筹原则,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激活财政资金存量,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按照“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上年进行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专项资金,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2015年预算安排的依据。此外,还将试编重大民生和建设项目的绩效预算。

  4、加强与相关工作机构沟通。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实施新预算法需要做的工作以及新预算法的精神和各项规定,为编制2015年全口径预算做好充分准备。加强与同级人大等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2015年全口径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大财政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和社会公众关切的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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