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六面发力”强化监管提效益
2014年以来,绥宁财政加快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持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做好了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等专项资金评价工作,同时开展了县预算内三边绿化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将财政总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涉及民生的97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中。
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卡支付清算制度,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做好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财政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元月起实行新的工资发放办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实行人社部门审批、单位录入、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方式,有效控制“吃空响”行为。
三是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对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2014年该县共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051万元,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1个,完成项目总投资3262.7万元,覆盖25个乡镇108个行政村,受益农业人口8万人。成功争取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政策,争取试点资金200万元,规划建设花园阁村美丽乡村项目三个,预计项目总投资395.5万元,项目现已开工建设。
四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共完成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312个,送审金额71104万元,审定金额57035万元,审减金额14069万元,审减率19.79%。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规范采购程序,拓宽采购范围。2014年采购单位申报预算金额13005万元,采购办审核结算金额11132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73万元,节约率为14.4%。
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监督和内部监督,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管理水平。2014年对2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内部监督检查,对1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收支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违纪金额67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