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约束支出
近年来,绥宁县财政局加强全县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完善监管措施,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对2014年总预算、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涉及民生的97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严禁在预算之外或者超预算标准等支出。
二是着力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卡支付清算制度,稳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做好工资发放管理工作,从2015年元月起实行新的工资发放办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实行人社部门审批、单位录入、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方式,有效控制“吃空饷”行为。
三是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在全县农村基层推行“四自两会”制度,即公共建设让农民自己当家做主,实行“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办法,2014年该县共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051万元,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1个,完成项目总投资3262.7万元,覆盖25个乡镇108个行政村,受益农业人口8万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全年共完成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312个,送审金额71104万元,审定金额57035万元,审减金额14069万元,审减率19.79%。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年采购单位申报预算金额13005万元,采购办审核结算金额11132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73万元,节约率为14.4%。对1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
五是践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管理水平。全年对长铺镇、乐安铺等2个财政所进行了内部监督检查,对县林业局、民政局等1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收支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违纪金额670.2万元,收缴国库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