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精细化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6月26日 10:06 【字体:

  近年来,邵东县财政局始终秉承“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精细化管理,全面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财政专户清理整顿等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共办理集中支付业务77663笔,金额27.31亿元,其中直接支付71282笔,金额27.07亿元;授权支付2381笔,金额2345.7万元。截至2015年3月,全县所有县级预算单位、乡镇办事处、临时机构和村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支付透明度得到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强化节俭意识,严格预算约束。该局始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高举“反奢靡之风”旗帜,坚持勤俭办事方针,进一步树立预算观念,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大力节减财政开支,严禁铺张浪费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突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并按照绩效评价的结果确定资金拨付进度。

  二是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积极探索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成立专门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实施方案,多次联系县人民银行对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管理的财政专户及特设专户进行了两次全面清理,针对不同的实有账户、专户采取规范管理措施,确保符合财政部财政专户清理整顿要求。同时,对财政特设资金专户指标管理实施改革,由预算股统一录入指标,进一步夯实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基石,为账户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大审核稽查力度,确保实现支付要求。采取日常稽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局内部股室以日常稽核为主,财政预算单位以集中检查为主,重点检查支付方式是否规范操作、支付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支付事项是否符合财政预算要求等,对审核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预算执行中的约束力,从而促使预算单位规范、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管理,确保预算单位在支付程序、支付直达终端等方面严格遵守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相关管理规定,基本实现支付直达终端的支付要求。

  二、规范支出审核程序,严格把好三道关口

  一是严把支付“受理关”。在受理支付过程中,对支付事项的审核严格把关,对不合规、资料不完整的予以退回或补全资料后再支付,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绝支付。同时,多次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业务操作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的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是严把支付“政策关”。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或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事项,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控制或拒付单位以各种名目发放的个人津贴、奖金、补助等福利性开支,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发生坐支现象。

  三是严把资金“出库关”。严格按照支付范围进行资金支付,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项目经费支出、转移支出按规定程序支付到最终的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纳入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实行授权支付。尤其是在集中支付资金计划审批环节和支付环节,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先有预算指标,然后才能审核用款计划、拨付资金,坚决杜绝无指标出库、不按预算要求出库。

  三、狠抓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成立作风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股长为成员,审核稽查股牵头负责,重点检查中央、省、市及县委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方面提出的相关要求执行情况、国库管理各项制度、干部岗位责任及为民服务等落实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是履行首问责任制度。第一位接受来访人员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对办事、来访人员提出的事项要求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相关承办股室,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办理,非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对来访人员说明原因并告知相关承办单位。

  三是明确工作岗位,规范办事流程。各内设股室根据职责职能和办事指南要求,分别按工作职责、工作岗位、办事流程明确工作人员责权关系,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着力解决和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

  四是实行A、B角岗位替代制度。按照方便办事、分工合作、相互牵制的原则,局各股室单位统一施行A、B角岗位替代制度,即A角人员休假或因公外出等,则由B角履行A角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相关业务能即时办理,全面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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