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三个监督”助力脱贫攻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00:00 【字体:
  为精准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洞口县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物资分配等进行监督管理,强化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为精准脱贫工作增添助力。

  一、社会监督。洞口县责令县级部门、各乡镇将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管监督。洞口县由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负责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整体监管。各乡镇及县属相关单位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三、职能监督。洞口县财政部门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项大额“精准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县审计局和财政监督检查局及时对“精准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核查,并对相关单位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县纪检监察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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