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四举措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016年以来,绥宁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梳理存量资金,避免出现“资金供给不足与大量资金沉淀”并存现象,将分散、沉淀在部门的资金“唤醒”、“盘活”,变“零钱”为“整钱”,形成集聚效应,2016年共收回以前年度滞留的财政资金1895万元,统筹用于保民生、保运转。
二是努力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精简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将育林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为零,每年为企业降费2000余万元。积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过桥作用,帮助骨干企业还贷续贷。2016年帮助银山竹业有限公司还贷续贷2800万元,使企业渡过了资金难关。
三是全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2016年,共整合涉农资金7522万元用于全县精准扶贫。加大对乡村两级的经费保障力度,乡镇经费预算从35万元提高到77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从7万元提高到11万元。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300万元,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7个,受益农业人口7万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一个,投入资金200万元。
四是大力支持产业建设。支持成片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完善财政奖补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油茶、绞股蓝、青钱柳等特色种植业和楠竹丰产培育及竹林道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袁家团省级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达25家,2016年缴纳税金786万元。湘商产业园已投入建设资金7300万元,支持建成标准化厂房1.6万平方米,入园投产企业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