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五措并举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专干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任务分解给各个股室、二级机构及17个乡镇财政所,并与之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评同绩效考核评估先进单位的评选挂钩,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局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了,措施得力。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该局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增强干部职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意识。同时,通过发放计生宣传资料,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到各股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家庭,确保干部职工及家属都自觉支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此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对到期需要更换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做好随访服务工作,随访率达100%。关心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今年9月份组织全系统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使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都落到了实处。
三是做好经费保障。该局为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日常事务正常开展,安排专门计划生育工作经费2万元。对2017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年初预算安排计生事业费117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54万元,其他配套资金167万元,全年总计投入1346万元。明确2017年社会抚养费的30%作为计划生育利导经费,按实际结算,确保了国家政策性投入责任目标落实,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于今年5月份和7月份对财政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2次督促检查,积极建立健全单位男女干部职工婚育档案,研究制订计划生育管理相关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类计生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严格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做到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加强对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财政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五是严格人员管理。坚持把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上半年,对门面和房屋租赁户进行彻底排查,并与之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从事后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事前的有序管理。对财政系统所有干部职工、临聘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全年没有发现政策外生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