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山门镇“四拳出击”筑牢财政资金监管防护网
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近年来,山门镇紧扣财政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这一“终端”环节,全力构建监管平台,找准监管着力点,筑牢防护网,依法理财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
一是明确职能。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财贸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长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山门镇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和监管工作规章制度等,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村的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资金监管职能明确,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管理。针对乡镇财政资金类别多、数量大等特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监管”的原则,推行“补助资金类、项目资金类”监管模式,制作了财政惠农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监管流程图,对上级安排和分配用于镇村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分类登记,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实行全面监管,对已完工结算的项目指标文件、合同、结算等资料整理归档。依托“村账乡代管”平台,实行专项资金专户专人管理,分村设账,将各项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每一项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到位、监管到位,发挥效能到位。
三是信息共享。健全涉农资金信息传达和反馈工作机制,实行专人签收和回复,保正信息畅通,建立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筛选对比和网络化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发放数据无异常,坚持乡镇公示与村组公示相结合,向农户发放“明白卡”,让群众及时了解涉农补贴政策,增强补贴资金信息透明度,同时开通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监管到位。该镇将财政资金监管贯穿到整个日常财政工作之中。坚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和资金流向,以图片形式分别进行同角度拍照,形成工作前、中、后的对比,进行追踪问效。同时,镇财政所联合相关站(所)加大随机抽查巡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纠正,促进规范,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为预防财政资金截留、挪用与损失浪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该镇无一起套取资金、挪用或挤占等违纪行为,实现了财政资金、财政干部“两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