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鹅公岭乡三举措抓好扶贫项目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项目管理、有效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绥宁县鹅公岭侗族苗族乡三举措抓好村级扶贫项目公示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扶贫”,确保脱贫摘帽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注重公示水平。该乡以村为单位,坚持“四议两公开”的原则,在各村活动中心醒目位置,制作规范的公开栏,不断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每个行政村精准扶贫的所有项目、内容、实施年度、落实成效均要在村公示栏公示,为确保公开工作在群众中发挥作用,公开多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公开内容通俗易懂,让群众一目了然。
二是注重公示时效。时间上坚持每季度一公开。所有扶贫领域事项均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充分保证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低保新进和退出、贫困人口动态、产业发展、产业资金发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实施、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力求全面、准确、具体、规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将扶贫项目公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乡纪委联合乡扶贫办、财政所、经管站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逐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限期整改。对扶贫项目公示落实较好的村,在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落实不好的村,在全乡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