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三项举措助力“三大攻坚战”
2019年,绥宁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绥宁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三大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迈过的重大关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有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一、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债务全口径监测,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大力支持实体发展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县财政注资2700万元,分别设立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基金、农信担保风险基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3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严格执行“三个一律”,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新增支出外,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支出;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招标(采购)、不开工;任何单位一律不得通过垫资、借贷、挂账等方式新增债务。
二、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继续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7529万元,其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1279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862万元、其他870万元;整合各类非涉农资金7690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广播电视户户通等。县财政安排精准扶贫工作经费2100 万元。扶贫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资金方案和拨付计划在政府网站公开。着力打造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特色亮点,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率达到100%,到村产业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面达到100%,闲置1年以上的统筹整合资金结余率为零。
三、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县财政安排四边五年绿化专项经费500万元,污水处理运行费1500万元,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5477万元,美好社区建设经费400万元,污水管网建设资金1600万元,“三边”种植1400万元,推动该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