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整合涉农资金 巩固脱贫成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3月30日 10:30 【字体:

  绥宁县财政局以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切实提高扶贫项目安排的精准程度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成果,2020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080.4万元。

  一、坚定四项基本原则

  绥宁县财政局按照“应整尽整、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精准使用”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080.4万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和省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必要部分纳入整合范围。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打破部门限制,打破类别界限,必要时可调整预算用途,做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只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医疗、教育、就业、社会兜底方面以及省里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

  二、突出重点使用方向

  扶贫产业发展安排714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全县“三边”种植、村级重点产业、乡镇自主产业、乡镇重点产业、产业扶贫培训、光伏扶贫等产业扶贫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02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小额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农村水利设施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等,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小额信贷安排365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由县扶贫办组织落实到位雨露计划安排620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安排92万元用于县内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疫情防控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安排84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工资

  三、保证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坚持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实现资金分配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二是加强资金监督。县财政、扶贫、纪检、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三是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考评指标,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把贫困村、贫困户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满意度作为考评的依据,将考评结果与乡镇、部门扶贫工作绩效考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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