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多举措做好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今年以来,绥宁县财政局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助力全县建设项目开工复工。一季度共评审预算项目28个,送审金额17387万元,审减2285万元,审减率13%。
一是简化优化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超额累进、分段调整、总额包干,包干经费按程序审批后,财政部门根据业主单位申请和工作进度拨付,在限额内控制。4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可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直接编制项目建设规划方案;不进行初步设计,不编制项目概算,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项目预算编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批。项目预算送审前必须经财政局资金管理股室审核资金来源,没有资金保障的项目不予受理。严格实行项目预算审核审批制度,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业主单位班子成员集体审核报分管副县长审批,其中20万元(含)以上的报财评中心备案;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财评中心评审,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县长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需报县长审批。
三是强化业主单位与中介机构责任。加强业主单位督促设计、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心,确保送审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当业主单位送审工程预算单个项目审减率超过10%时,按比例扣减业主单位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或办公经费。因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自身原因,单个项目预算评审在送审金额基础上增减金额大于等于8%时,按比例扣减该项目造价咨询费。
四是切实提高预算评审效率。县财政局将受理的评审项目第一时间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以财评中心人员直接评审为主、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对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民生的扶贫项目等,采取多人合作、加班加点、加强沟通等办法,切实加快评审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评审效率,有效促进了全县建设项目开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