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财政:多措并举规范项目评审管理 年审减1.26亿元
2020年以来,绥宁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多措并举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全年共审查政府投资项目273个,送审金额7.23亿元,审减1.26亿元,审减率17.4%。
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20年上半年,该县研究出台了《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绥政发〔202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绥办发〔2020〕22号)文件,对项目管理和财政评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项目管理与评审过程中从严把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完善评审工作机制,推进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规范评审业务管理。优化评审流程,修改完善了相关工作表格;坚持以财评中心人员直接评审为主、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辅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稽核和复审,切实提高评审质量。二是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对重点工程进行跟踪评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把握工程动态,掌握施工进度,为工程进度款项拨付和后期评审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增强服务的前瞻性与主动性,该县财评中心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搞好协调配合,与项目业主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倾心服务全县项目建设。
坚持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评审队伍综合素质。经常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并到周边县市学习财政评审先进工作经验,到省市学习新出台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认真组织学习新出台的项目管理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中严格按文件和制度办事。同时,采取内部传帮带的方式,以老带新学习业务知识,传授评审工作经验,促进新同志的快速成长。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公正廉洁评审。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全体评审人员签订了《财评中心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责任书》。在评审工作中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廉政纪律和各项政策。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始终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自我约束,坚持职业操守,与评审服务对象保持必要的廉政距离,确保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