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财政:四举措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武冈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以绩效目标为基础、绩效运行监控为手段、绩效评价为核心、结果应用为根本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2021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邵阳市排名第三。
建立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管理相结合机制
出台《武冈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武冈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市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必须与部门预算一同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开展重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出台《武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武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时,先由财政局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个单位(项目资金)名单,再由局领导审定重点绩效评价单位(项目资金)。2021年,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2018-2020年特色产业园创建支持资金、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等专项资金、武冈市城乡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重点项目以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并填报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提交市人民政府,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下年度预算安排提出建议,对评价结果优秀并绩效突出的,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落实整改的,在安排预算时将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对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报送绩效目标或评价报告的,特别是对跨年度项目,将暂缓拨付财政资金,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指标,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主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在年底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中扣减相应分数。
稳步推进预算绩效公开
建立绩效评价公开机制,对重点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结果、绩效自评复核、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及整体支出评价等结果进行全面公开,对聘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指导并督促主管部门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