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财政:用好涉农整合资金 助推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质增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武冈市财政局严格对标中央、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求,扎实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并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为助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贡献财政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二是认真对标、研判政策,全面了解、分析形势,立足区域优势,结合地方特色,出台《武冈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武冈市乡镇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武冈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确保政策对接不偏向、资金安全有保障。
二、保障资金投入,把准资金投向
一是足额保障资金投入。科学编制《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全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735.436万元,截至10月底已全部安排到各项目单位。前三季度,武冈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70709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加30287万元,增幅74.9%;武冈市土地出让金收入101843万元,其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6133.57万元,已达到土地出让金收入的6%。二是精准把握投资导向。通过对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科学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如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武冈市财政局及时调整财政涉农资金支持重点,逐步提高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支持农村产业项目发展壮大。2022年整合中央衔接资金964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6292万元,占比达到65.2%。
三、规范公示公开,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对标《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严格执行《武冈市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公示公开。督促市级各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市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及时公开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要求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在项目所在村的政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或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与公开,保证公示公开时间不少于10天,并由公示公开主体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备查,确保资金“阳光”透明运行。二是坚持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出台《武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做到边查边改、应改尽改;对暴露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引入三方机构,提升资金绩效
一是指导全市各项目主管单位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年中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编制《绩效运行监控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组织绩效自评,出具《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和《绩效目标自评表》。二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单位自评结果进行全覆盖核查,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分类限时整改到位。同时,将评价结果列入对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持续提升资金绩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助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