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财政:多点发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财政力量
近年来,邵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推动邵阳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等作为基础性工作抓。2022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民族工作4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项民族政策法规;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有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号召全局干部参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知识竞赛活动,知晓率100%,合格率100%,并获全市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深入民族结对帮扶村洞口县宝瑶村开展帮扶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并安排资金帮助村里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全面宣传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把民族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把民族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积极推进民族创建进财政,促进全局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邵阳市财政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行政政法科),明确了牵头科室、责任科室、专班人员和责任分工。出台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关于落实<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任务分解细化表>牵头任务工作方案》《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合理提升工作方案》,研究确定财政支持民族工作的三项原则:一要强化民族意识,认真妥善处理好有关民族政策的问题;二要强化资金保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保障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关注民族干部政策,关心支持我局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进步。
三、强化财政保障,持续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在财政运行十分艰难的的情况下,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用于扶持民族县乡经济发展的资金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用于民族工作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有效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是统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让百姓过“好日子”要求,推动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持续增长,2021年人均公共服务支出5188元,2022年人均公共服务支出5942元,同比增长14%。2022年,市财政安排城步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创建等各类资金2924万元,安排绥宁县各类资金6995万元,有力有效的支持和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优先对民族工作资金保障给予有力支持。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财政预算,并确保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逐年增长,由2015年的每年105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780万元,为全市民族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大力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化,2022年预算追加安排100万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专项经费,安排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专项资金165万元等。三是助力民族地区开展乡村振兴。当前全市民族地区如期全面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自2021年起五年内,财政部门逐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比例,集中支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积极协同民宗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中央和省近两年共计下达衔接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761万元。四是加强民族资金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民委、财政部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于2021年出台了《邵阳市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下达,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