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04日 08:57 【字体:

  标准化财政所的创建,对乡镇财政所行为规范化标准、管理制度化标准、工作精细化标准、办公现代化标准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意图在各方面推进财政所工作更加科学、服务更加细致,以满足社会不断发展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县以标准化乡财政所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从“软硬”两个方面件推进财政所标准化、精细化建设。

  自2011年实施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以来,我县各乡镇财政所陆续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提高惠农服务水平。推出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阳光公示制”、“送服务上门”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激活了乡镇财政这道“末梢神经”,财政惠农服务水平大大提高,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

  一、县域概况及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总面积2134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45个行政村,总人口101万,其中农业人口86.5万,是传统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财政部门的政策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有效提升了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财力保障。2011年完成财政收入13亿,其中财政收入过亿元的乡镇1个,达3千万的乡镇2个, 1至2千万的乡镇4个, 500万至1千万的和500万以下的乡镇各6个。目前,我县乡镇财政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人、财、物、事以县财政局管理为主。全县设19个乡镇财政所,有乡镇财政干部183人,大专以上文化的130人,其中本科53人;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6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26人,占总人数14%,31-45岁的92人,占50.2%,45岁以上的62人,占33.8%,年龄结构整体偏大。各乡镇财政所建设情况总体较好,有16个财政所有单独的办公楼,3个财政所与乡镇政府在一起办公;每个财政所都有五台以上的电脑,配备了打印机、复印件、扫描仪,内外网络齐全,工作软件由全省统一配置,信息化程度较高。

  二、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初步成效

  自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工作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等5个标准化的目标,全力推动乡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体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县19个乡镇财政所,已有白石镇、易俗河镇、河口镇、青山桥镇、排头乡、分水乡、龙口乡、云湖桥镇等8个财政所通过了省市的检查验收,达到了省厅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的要求,并由省厅授牌,有易俗河镇、河口镇、排头乡获省级创建先进单位,其他11个乡镇财政所的标准化创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在创建过程中我们主要突出了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县委县政府对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了财政局党组的专题汇报,并在预算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20万元。县财政局党组把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成立了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及乡财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财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去年,我们及时转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了《湘潭县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实施方案》,并将创建标准化财政所总结为“岗位职责清晰、政策执行有力、业务操作规范、日常管理有序、内务环境优雅、干部务实敬业、团结和谐进取、服务周到热情”8句话,为各乡镇财政所开展标准化创建明确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有力指导。

  2、统一岗位职责,夯实创建基础。去年,我县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政策要求,结合县内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下发了《湘潭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所职能、岗位设置与职责的通知》,规定乡镇财政所承担的主要工作是: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协调组织乡镇财政收入、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乡镇单位财务核算、村级财务监管、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乡村债权债务管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等。同时,在各乡镇财政所统一设置所长、支部书记、总预算会计、综改专干、工会小组长、单位会计、出纳员、信息管理员、财政监察员、票据专管员、国有资产管理员等11个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到人,分工合作,定位管理,为全面推进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3、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为达到内部管理标准化,我们参照省内外先进经验,先后建立健全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制度;乡镇财政所会议、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务支出审批报销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等13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行这一系列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确保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4、严格业务管理,规范财政行为。全县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预算共编。各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县财政局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手续。二是账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财政局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镇财政结算、基本支出、专项资金存款三个账户。三是集中收付。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全部通过财政结算户核算。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县财政管理,全额缴入县国库,预算外收入实行乡镇财政自管,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另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支出统一集中在乡镇财政所报账,实行统一核算。支出程序由县财政把关,乡镇用款每月必须在已有的预算指标内先向县财政填报申请用款计划,再在用款计划内办理填制拨款书上传县财政局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拨款书才能进行资金的支付。四是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县国库局直接拨付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县财政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严禁乡镇坐收坐支,转移和隐匿收入。六是县乡联网。乡镇财政与县财政联网,财政支出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支付和查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村级财务全面实行“双代管”。目前,全县19个乡镇645个行政村,均已实行村级账务“双代管”,即村级账务和资金由乡镇经管站“双代管”,财政所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村级资金按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原则操作,实现村级账务的专账、专人、专户核算,并实行电脑记账。

  5、完善约束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通知》、《湘潭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湘潭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工作目标、监管方式、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细化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编制。房屋建筑物构建的预算支出,必须是通过乡镇报告、经过县级审批、并已立项的项目,才能填列;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必须按乡镇的年初计划填列。三是建立项目建设资金台帐(又称专项资金台帐)。财政局下文明确各乡镇财政所财政监察员岗位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乡镇建立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台账,实行专人管理,专帐结算,专户储存,详细反映资金和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时核实和更换信息,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实时跟踪资金去向和项目进度。四是规范建设项目审核程序。乡镇投资10万(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维修、装饰工程投资5万(含5万)元以上,均须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进行投资评审;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实施。五是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县财政局为各乡镇财政所配备一台照相机,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现场情景摄像。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竖立永久性公示牌。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去年以来,我县对乡镇财政干部先后进行了五次培训,第一次是去年2月份对全县信息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第二次是去年3月份对全县总会计、单位会计、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三次是去年6月中旬对全县总会计、单位会计、出纳进行了业务培训;第四次是去年6月下旬分二批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文明礼貌用语、礼仪、礼节”培训;第五次是10月下旬对乡镇财政监察员、股室信息员进行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培训。同时,县财政局派出业务骨干对新上任的总会计、单位会计、出纳手把手地带徒弟,面对面地指导业务工作,促进了乡镇财政所的会计业务水平显著提高。

  7、优化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交通便利、选址合理、方便群众、服务内容全面”为原则,加快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目前共建成10个乡镇服务大厅,均设置了惠农补贴发放、家电下乡补贴、农村合作医疗、村帐乡代理等服务窗口,基本做到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制度健全、行为规范,领导重视、运行有序,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改善财政所的工作环境,2011年共计投入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资金420多万元,更新了一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对财政所旧房进行维修,对陈旧的电线线路、水管管道进行重新安装,做好了政策宣传栏、公示牌,美化了财政所的庭院环境。如排头乡、易俗河镇、河口镇通过维修改造,财政所面貌焕然一新,在全县起到了示范作用。

  8、落实惠农政策,提升便民管理。近几年,我县每年通过补贴发放系统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有20多个,累计金额2亿元以上,总体反响很好,补贴发放的差错率不断减少,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一是注重政策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挂图全县张贴、发放《惠农补贴发放明白卡》、开通湘潭县惠农补贴语音查询系统、在电视台播放我县主要惠农补贴标准公告等方式进行宣传,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在各村设立惠农补贴政策宣传栏,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知晓权,并积极参与监督。二是创新发放模式。在中路铺镇创新推出“三个统一、三榜公示、群众评议”的惠农补贴发放模式,受到省厅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三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严把政策标准关;统一工作流程,严把资金发放关;统一工作考核,严把服务质量关。“三榜公示”即村民申报公示一次,乡村审核审批公示一次,补贴发放公示一次。“群众评议”即各村成立由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评议监督委员会,明确一名兼职村级补贴信息员,构建惠农补贴“民心工程”。三是加强信息核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湘潭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指导乡属站办所和村做好补贴对象的认定、调整,补贴信息的采集,并要求每次补贴发放后都要与信用社核对补贴资金专户余额,确保各项惠农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乡镇政府要对村委会上报的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基础信息进行核查,核查记录作为复查和行政问责的依据。

  三、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资金需求

  1、基础设施建设。我县乡镇财政所办公楼大多建设于10年之前,甚至于更早,维修改造的工程量比较大。财政服务大厅建设需要20万元,办公楼装修改造和绿化需要25万元,合计45万元。

  2、信息化建设。每所配备电脑5台以上,需要资金2万元;打印机2台,需要资金0.5万元;多功能复印和扫描仪1台,需要资金0.5万元,内外网络运行服务费每年1万元,合计4万元。

  3、人员培训费用。县局每年组织培训在4次以上,每所需要资金0.8万元,参加省市培训0.2万元,合计1万元。

  4、其他资金需求。标牌、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上墙和档案整理等,需要资金2万元。

  根据初步测算,以上4项需要资金52万元。

  四、思考、建议和请求

  我县创建标准化财政所的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以及既定的工作目标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们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思考,分析了自身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1、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主体的确定。目前,乡镇财政所有一项工作职能“村级财务监管”与现行管理体制相矛盾。按照省厅的要求,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应当以乡镇财政所为主,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县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主要还是以乡镇经管站为主,乡镇财政所参与不多。乡镇经管站拿出的依据是农业部门的相关文件,并认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是乡镇经管站,乡镇财政所为主管理村级财务就是侵占了经管部门的权利,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此一来,导致乡镇基层财政部门有点无所适从。因此,我们建议上级政府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进行具体的明确。

  2、关于乡镇财政所垂直管理的问题。虽然我县乡镇财政干部的管理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体制,但目前乡镇财政干部的身份不明确,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也不完全是事业单位。我们建议对乡镇财政干部的编制情况做进一步确定,消除现在模棱两可的状态。

  3、关于加强保障能力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上级政府就一直要求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乡镇经济发展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发展的速度与自身的需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乡镇自我造血功能严重不足,我县2011年安排乡镇支出基数1.1亿元,而乡镇实际支出达到1.7亿元,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有限,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4、关于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的问题。目前,我省对乡镇财政管理实施的是2000年颁布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的职能职责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旧条例的许多条款已经不适用现行管理的需要。去年,省厅广泛征求了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建议尽快促成新条例的颁布实施。

  5、关于财政所建设经费问题。根据初步测算,每个财政所的标准化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费用、标牌、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上墙和档案整理等需要资金52万元,请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县的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经费给予大力支持。

  6、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面的问题。我县是农业大县、财政困难县,大部分乡镇是补贴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十分复杂。一是历史债务包袱沉重,偿债压力巨大。我县乡村公益性债务总额约6.8亿元,其中乡级5.1亿,村级1.7亿,乡村干部垫付农业两税4243万元,依靠县级财力来化解债务相当困难,恳请上级领导加大力度支持我县的债务化解工作。二是乡镇机构改革经费不足。机构改革两个主要问题就是“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截止2012年4月底,我县19个乡镇均经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竞岗分流等程序,已经完成了“人往哪里去”的工作,现在主要是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根据初步测算,我县乡镇机构改革需要经费8000万元,为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足。根据上级要求,我县村级运转经费平均每村达到了4万多元,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村级组织职能扩大,公用经费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乡镇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有6个财政所经县财政局批准,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下阶段,我县将在财政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进一步理清思路、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扎实推进标准化财政所建设,积极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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