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财政局明确2014年五项重点工作
2014年,湘潭县在培财源,强监管、优支出、创绩效,促改革、转作风方面积极作为,努力推动全年财政工作再创佳绩,为实现全年财政总收入增长13%的目标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财政部门应有的贡献。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培植
一是全力支持示范区发展。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支持示范区的发展就是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大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示范区工业发展的承载力,加大对示范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扶持,激发示范区发展活力。
二是着力培育乡镇园区发展。要认真研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政策精神,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乡镇特色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引导和鼓励各个乡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交通和产业等优势,逐步培育、壮大园区和基地的建设规模,扶持产业发展,打造税收新增长极。
三是重点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我县成功入选全省首批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的优势,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扩大生产规模,支持我县特色产业、主要税源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
一是把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框架,规范产权转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存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力度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对财政往来资金进行梳理归类,加大清收力度,激活沉积财政资金,扩充财政资金来源范围。择时成立清理小组,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催收可收回债权;对应做未做收入或支出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及时筹措资金,将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兑付到位。
三是加大力度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大力压缩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对部门结转资金(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要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地方本级财政统筹管理。
三、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部门预算改革。2014年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资金安排上将继续突出“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的原则,按照“一化二增三减”(化解财政赤字,增加政策性配套、增加民生支出,减少专项支出、减少三公经费支出20%以上、减少建设性投入)的要求,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由防汛、抗旱、救灾、防疫等因素引起的必要开支,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确需追加的,严格按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办理;对年初预算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实的,将在预算执行中细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坚持全面推行国库收付制度,建立国库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形成统一、集中、高效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
三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从机构、制度、业务、队伍、设备五个方面夯实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基础;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账务管理工作,实行村账乡代理会计业务“一站式、一条龙”窗口服务。
四是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扩大预算单位自评范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原则上确定1个以上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认真做好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农业、交通、科技等领域重点项目的评价工作。
四、进一步改善支出结构
一是进一步提高保运转能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提高保工资、保运转能力是财政工作保稳定的关键,坚持在改革中不断提高保运转能力,在稳定中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惠民生力度。稳步加大对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文化等民生工作的投入,坚持在改革中推进民生,在创新中服务民生,在政策中突出民生,在管理中保障民生,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是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课题”,单位项目支出、“三公”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单位提出的资金需求。年底前一律不追加办公性行政经费;编制2014年预算时,县直各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确保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合建、购置楼堂馆所,严格把关维修改造项目,从严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饰。
五、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
一是坚持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查漏补缺、正视不足,认清形势,督促全体干部严格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二是强化财政监管。紧紧围绕财政管理与改革,坚持“内外并重,强化检查,服务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新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党政机关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政检查工作》等文件要求,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机关财务制度、资金监管机制的同时,开展对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重要工作开展定期督查,促使我局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更加规范,权力运行更加“阳光”。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继续深入开展“察民情,访民意”大走访、“双联共建”等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同时,帮助联系村、驻点村理清发展思路,改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容村貌。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锐意改革、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树立财政部门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