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双管齐下加快推进“美丽湘潭”建设步伐
2014年,湘潭市将以湘江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强化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查处公众诉求环境以及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为重点,全面强化各项环保措施,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湘潭。
根据《湘潭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力争到2015年湘江流域水质实现初步好转,到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提高20%。一方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改善湘江流域水质。在湘潭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今年我市将完成的项目任务共314项,比去年多出了270项,其中,把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将依法关停高污染、高耗能的“低、小、散”企业,对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逐步予以淘汰,包括全力抓好竹埠港“退二进三”工作,要求关停的28家企业中,已经有24家企业签订关停协议,其他4家企业,其中一家已全面停产,两家将于10月1日前关停。市财政局全力支持配合城市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保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获批1.2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竹埠港及周边地区和锰矿地区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在支持水府庙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方面,已获批1.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此外,我市还获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80万元,用于支持控制敏感区域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点环保项目。
另一方面,完善大气污染综合工作机制,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环保厅对长株潭城市环境空气解析结果显示,我市空气污染最大来源为机动车尾气。今年,我市将以“统筹城市交通管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治理大气污染。全市计划投入7915万元用于城市公交运行体制改革,包括淘汰、整治所有排放不达标、持续排放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公交车辆。目前,市财政已拨付补贴资金2800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下一步,财政资金将进一步向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健全环境污染监控和应急体系等领域倾斜。我市将通过3年努力,确保全市空气质量基本改善;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