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综改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密切配合。要求各乡镇政府根据全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规划,合理制定本地的项目实施规划,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乡镇财政所具体指导试点村开展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
二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项目扶持、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运作机制。
三是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县财政对筹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建立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台账,村级做到一事一决算,自觉接受村民理财小组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财政局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工作有力、程序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村,优先安排资金;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明确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好养护责任主体,由村级组织负责对所有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维护,确保公共设施的质量和长期效益。